離婚夫妻之間債務怎么分配
現(xiàn)代社會,兩夫妻因各種各樣的原因,選擇離婚的不在少數(shù)。哪怕是剛結婚不久就離婚的也大有人在。離婚并不僅僅只是拿到離婚證那么簡單,往往在離婚夫妻之間還夾雜著債務如何進行分配的問題。那么,離婚夫妻之間債務怎么分配,訴寧網(wǎng)的小編為此收集整理了以下內容供查閱。 一、離婚夫妻之間債務怎么分配 根據(jù)我國《婚姻法》的規(guī)定,夫妻關系期間取得的財產和發(fā)生的債務都屬于雙方的,需要雙方共同承擔,如果雙方需要離婚的則需要進一步的處理。那么夫妻離婚之后債務應當如 南京市婚外情調查何分配呢?首先需要判斷的是該債務是在婚前就形成的還是婚后形成的,如果有證據(jù)證明是婚前債務,則認定為是夫妻中的一人的債務;如果無法證明是婚前形成的債務則被認定為共同債務,應當由雙方共同償還。如果是在婚后一人欠下借款的,并且與人約定好屬于個人債務的,也將被認定為個人債務,需要一人償還。根據(jù)我們國家婚姻法,對于夫妻存續(xù)期間所承擔的共同債務,應當在離婚后共同償還。夫妻共同的財產不能夠償還清的,或把財產各自所有,通過兩個人協(xié)商商議清償事宜。協(xié)商不行的,交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shù)模蜇敭a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xié)議清償;協(xié)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二、離婚夫妻債務分配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 《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應當按夫妻共同債務處理。但夫妻一方能夠證明債權人與債務人明確約定為個人債務,或者能夠證明屬于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guī)定情形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的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巳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權利。一方就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后,基于離婚協(xié)議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書向另一方主張追償?shù)模嗣穹ㄔ簯斨С帧?rdquo;第二十六條:“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應當對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借貸糾紛案中的債務屬于夫妻共同債務還是個人債務的認定,首先應當將《婚姻法司法解釋(二〕》第二十四條的規(guī)定作為一個基本處理原則,即債權人就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主張權利的,按照夫妻共同債務處理。同時還有兩個因素需考慮:一是夫妻有 南京市調查公司無共同舉債的合意,二是該債務有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這兩個因素,屬于基本原則的例外情形。如果一方有證據(jù)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共同舉債的合意或該債務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債務。 三、離婚夫妻債務分配原則 1、共同承擔的債務必須是在夫妻關系之間所發(fā)生的債務; 2、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債權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的債務進行處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證明該筆債務是個人債務的則由個人承擔; 3、夫妻之前關于財產方面沒有婚前協(xié)議的; 4、債務分配應當由夫妻內部決定,出借人沒有和借款人達成任何協(xié)議,所以對于夫妻雙方決定的債務分配一無所知,在分配協(xié)議里雙方不能對抗出借人; 5、對于夫妻之前的共同債務,雙方都不能躲避債務,要保證出借人的利益; 6、根據(jù)民法規(guī)定,夫妻關系之前的財產為共有財產,只能由雙方之間協(xié)定,并且只對雙方產生約束力,夫妻共同的債務也是這個道理; 7、第三方可以起訴離婚的夫妻,夫妻二人都將列為被告。 以上是由訴寧網(wǎng)小編收集整理的離婚夫妻之間債務怎么分配的相關內容。需要判斷的是該債務是在婚前就形成的還是婚后形成的。共同承擔的債務必須是在夫妻關系之間所發(fā)生的債務;出借人向夫妻中的一方行使債權的,應當按照夫妻共同的債務進行處理。但如果夫妻中有一方能證明該筆債務是個人債務的則由個人承擔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wǎng)平臺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