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離婚再婚需要什么資料
再婚后離婚需提供:離婚證、離婚判決書或民事調解協議書;雙方身份證、戶口簿;近半年內的兩寸半身夫妻合照三張。若有財產分配或子女監護權爭議,需提供相關證據。再婚夫妻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系。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二、離婚怎么不返還彩禮
離婚時如何避免退還彩禮
在滿足下列情況之外,原則上無需償還彩禮:
首先是雙方均未能完成結婚登記程序;接著就是雖已進行了登記手續,但實際生活中并未真正共度生活;
最后則是男方在婚前自愿給予女方財物,且此種行為導致男方自己的生活陷入困境之中。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三、離婚怎么不分給對方存款
若欲在離婚訴訟過程中避免將自身名下的銀行存款分割至配偶手中,您需要提供充分的證據以證實此類款項實為您個人所有。例如,您可以強調該筆存款系結婚前所積攢下來,且自婚后并未與夫妻雙方共有的經費產生任何形式的混合或交叉;或者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通過訂立遺囑或贈與合同時明確規定此類基金僅屬于您個人所有。除此之外,由于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導致身體受傷所獲取到的醫療費用、殘疾人生存扶持金等特殊情況也可被視為您的個人財產范疇。當然,假設您的配偶在此方面存在過錯,如存在重婚行為、與其他異性保持長期穩定的親密關系、實施家庭暴力等嚴重違反道德和法律規范的行為,那么在財產分割比例上您或許有機會獲得更大的利益,然而通常情況下仍然無法完全免除向其分割部分財產的義務。
《中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離婚再婚通常需要以下資料:離婚證或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調解書;雙方的身份證、戶口本;3張2寸雙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如果涉及財產分割或子女撫養問題,可能還需要相關的證明材料。此外,再婚雙方需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