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罪會判幾年
男女雙方既沒有結婚,對外也沒有以夫妻名義出現,別人也不認為他們是夫妻,男女雙方未構成事實婚姻關系,那么為非法同居。那么如何判定非法同居?非法同居罪會判幾年?針對這幾個問題下面訴寧網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一、如何判定非法同居 1、1986年3月15日《婚姻登記辦法》施行之前,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群眾也認為是夫妻關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如起訴時雙方均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可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如起訴時一方或雙方不符合結婚的法定條件,應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 2、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日起,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關系對待。 3、離婚后雙方未再婚,未履行復婚登記手續,又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一方起訴“離婚”的,一般應解除其非法同居關系。 4、已登記結婚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登記結婚,或事實婚姻關系的一方又與第三人形成新的事實婚姻關系,凡前一個婚姻關系的一方要求追究重婚罪的,無論其重婚行為是否構成 南京市偵探公司重婚罪,均應解除后一個婚姻關系。 二、非法同居罪會判幾年 根據我國現在法律規定,同居不存在合法或者非法的問題。在我國《刑法》中只規定了重婚罪,《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一般的同居不構成犯罪,法律也不會禁止,只有已婚還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還與其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才可能構成重婚罪。 1、同居是指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而公開以夫妻關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會關系。 2、沒有配偶的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關系。 3、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公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即重婚同居。 4、公開的同居關系之外又與他人公開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介紹的關于“非法同居罪會判幾年”等相關法律知識。需要說明,一旦非法同居的男女以夫妻名義生活在一起,別人也認為他們是夫妻的,如果其中一方或雙方是已婚,那么非法同居的雙方就構成了事實上的重婚。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訴寧網,我們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提供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