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收養孩子手續
孤兒院有很多無家可歸的小孩,很多有愛心的人士就問了,我沒有子女,想去收養兩個,但是不知道該怎么做。那么合法收養孩子手續?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訴寧網小編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一、合法收養子女的手續有哪些 收養應按申請、審查、登記程序辦理。 (一)申請:要求收養子女的當事人親自到收養登記機關申請收養,按規定提交有關證件、證明材料。 (二)審查:收養登記 南京市私家偵探機關在收到有關證件、證明材料的基礎上,遵循收養登記的原則及法律規定的條件,認真審查,嚴格把關,依法辦理。 (三)登記:經審核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準予登記,發給《收養登記證》,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二、如何收養別人不要的孩子 收養孩子需到各地兒童福利機構辦理相關手續。收養人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無子女; (二)有撫養教育被收養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醫學上認為不應當收養子女的疾病; (四)年滿三十周歲。 三、親生父母能要回被收養的孩子嗎 親生父母不可以隨意要回被他人合法收養的孩子,養子女與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因收養關系的成立而消除。要解除收養關系要回子女須具備法定的條件: (一)收養人、送養人雙方達成協議,可以解除。養子女8歲以上的,應當征求其本人的同意。 (二)收養人不履行撫養義務,有虐待、遺棄等侵害未成年養子女合法權益行為的,送養人有權要求解除養父母與養子女間的收養關系。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為您整理的合法收養孩子手續的相關法律知識了,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知道,人們是可以收養別人送養的小孩子的,但是要通過正規的程序辦理合法的登記手續,不能私下進行收養口頭約定等。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我們的訴寧網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