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雙方自己簽的婚前協議有效嗎
一般來說,雙方自己簽署的婚前協議是有效的,不過得滿足一些特定條件。要是協議的內容既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也不違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并且是雙方內心真實想法的體現,那通常就會被認定為有效。比如說,對于財產方面的約定要清晰又具體,像婚前財產到底歸誰所有,婚后的財產又該怎么處理等等,這些都得說得明明白白的。
不過,要是涉及到人身關系的約定,就像那種約定“離婚的時候一方必須得凈身出戶”之類的,那可能就因為違反了法律規定而變得無效。總的來講,只要這個協議符合法律規定的那種形式和實質的要件,那就擁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量。要是大家對婚前協議的效力還有些拿不準、存著疑慮的話,最好去咨詢一下專業的偵探,這樣就能得到更準確的法律意見,能讓大家心里更有底。
二、雙方私下簽的婚后協議同樣具有效力
雙方私下簽訂的婚后協議,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具有法律

如果婚后協議涉及人身權利,如限制一方基本人身自由(限制對方出門)的條款通常無效;涉及財產約定的,只要符合上述條件,一般是有效的。一旦發生糾紛,這份協議可作為證據,法院會根據具體情況對協議效力進行審查判斷。
三、未經公證的婚前協議法律能認可嗎
婚前協議并非以公證為生效要件,未經公證的婚前協議,只要符合法定條件,法律同樣認可。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也就是說,只要簽訂婚前協議的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愿的體現,且協議條款不違反法律強制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那么該婚前協議即使未經公證,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不過,經過公證的婚前協議在證據效力上可能更強,在發生糾紛時,能更有力地保障協議約定內容的實現。
當探討雙方自己簽的婚前協議有效嗎這一問題時,我們要知道,即便婚前協議有效,后續還有一些相關要點需關注。比如,隨著時間推移和雙方經濟狀況改變,婚前協議中的財產約定是否需要調整?當出現新的財產形式時,婚前協議又該如何應對?另外,協議里涉及到的債務承擔條款,在婚后新產生債務時怎樣遵循約定?倘若您對雙方自己簽的婚前協議的后續調整、新財產及債務問題等還有諸多疑惑,別煩惱,點擊網頁底部的“立即咨詢”按鈕,專業法律人士將為您提供精準、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