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存款婚后買房離婚怎么分割
婚前買房,婚后的房貸由夫妻雙方共同償還的,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達成協議的,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接下來就跟隨訴寧網小編一同來了解婚前存款婚后買房離婚怎么分割。 一、在婚前買房離婚后怎么分配 大部分的已婚男女都是結婚后一起買房子,然后掙了工資再一起還房貸,但是當兩個人離婚后,雙方選擇把房子賣掉,然后再一起平分賣掉房子的錢而不是留著房子屬于其中一方。這個過程中也會經常鬧出各種分配不均的矛盾。 第一,如果婚前所購買的房產屬于共同財產,房產證上也登記夫妻兩個人的名字,離婚后賣掉房產后,所得的錢需要雙方平分這一筆錢;也就是說這樣的情況下,其實夫妻雙方對房產都是享有一定所有權的。 第二,離婚之前兩個人共同買了這套房子,并且在買房后兩個人共同的償還著房子的按揭貸款,但是房產證上卻只有一個人的名字,要是登記名字的一方主張這是自己的婚前個人財產,在法律上法院會直接將將房子判給有名字的一方。 第三,這種情況也是只有一個人的名字登記在房產證上,但是雙方都可以證明婚前為了這筆房子承擔著貸款的償還工作,那么離婚后賣掉房子,登記名字的一方就要把雙方共同支付并償還貸款的部分進行補償,還要支付房產的增值部分給對方。 不管是婚前買房還是婚后買房,其實都是有可能出現糾紛的。如果是一方在結婚之前已經實際購房,并且也取得了房產證的話,這個時候建議最好在結婚之前先進行財產公證,以免日后產生不必要的糾紛。而在婚后夫妻一方買房,然后共同還貸的,這個時候最好就協商約定房屋的產權,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日后因為房產問題產生糾紛,影響到夫妻之間的感情。 二、夫妻婚后買房屬于共同財產嗎 離婚的時候,法律規定只能對共同財產做出分割。話說回來,那要是屬于婚后買房, 1、存在兩種情況,屬于共同財產的: 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不屬于共同財產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三、離婚后債務由誰承擔 一般來說夫妻如果要離婚,那么債務問題除非有特殊的約定,個人債務應該由個人負責,因為夫妻共同的生活而產生的債務,應該雙方一起承擔,如果雙方都不愿意承擔債務,因此離婚產生分歧,可以上訴法院,讓法院公正判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以上就是訴寧網小編跟您詳細講述的關于婚前存款婚后買房離婚怎么分割的內容。因為房產始終是價值巨大的財產,因此房產在婚前和婚后等不同情形的分割一直牽掛著眾多離婚者的心。謝謝您的觀看,如果后續還想了解更多有關離婚房產分割的內容,歡迎繼續瀏覽訴寧網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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